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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能城市污水处理站顺利通过验收


关于云浮宝能投资有限公司宝能城市广场二期(住宅1幢、2幢、3幢、6幢、7幢)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宝能投资有限公司宝能城市广场二期(住宅1幢、2幢、3幢、6幢、7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127号地块

建设单位:云浮宝能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127号地块,已基本建成宝能城市广场住宅1幢、2幢、3幢、3A幢、5幢、6幢、7幢、8幢、9幢楼及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0181平方米。其中第3A幢、5幢、8幢、9幢楼及地下室工程于2016年5月取得环保部门验收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宝能城市广场住宅第1幢、2幢、3幢、6幢、7幢楼地上工程,总面积约58570.62平方米。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本次验收范围内不设置垃圾压缩站,每幢楼一楼大门旁均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运走;自建污水处理站由云浮高新污水处理厂运维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云浮高新污水处理厂统一委外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100%认为项目建设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100%认为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噪声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0%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100%支持项目建设。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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